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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西結書 Ezekiel 18

1  耶 和 華 的 話 又 臨 到 我 說 :

2  你 們 在 以 色 列 地 怎 麼 用 這 俗 語 說 父 親 吃 了 酸 葡 萄 , 兒 子 的 牙 酸 倒 了 呢 ?

3  主 耶 和 華 說 : 我 指 著 我 的 永 生 起 誓 , 你 們 在 以 色 列 中 , 必 不 再 有 用 這 俗 語 的 因 由 。

4  看 哪 , 世 人 都 是 屬 我 的 ; 為 父 的 怎 樣 屬 我 , 為 子 的 也 照 樣 屬 我 ; 犯 罪 的 , 他 必 死 亡 。

5  人 若 是 公 義 , 且 行 正 直 與 合 理 的 事 :

6  未 曾 在 山 上 吃 過 祭 偶 像 之 物 , 未 曾 仰 望 以 色 列 家 的 偶 像 , 未 曾 玷 污 鄰 舍 的 妻 , 未 曾 在 婦 人 的 經 期 內 親 近 他 ,

7  未 曾 虧 負 人 , 乃 將 欠 債 之 人 的 當 頭 還 給 他 ; 未 曾 搶 奪 人 的 物 件 , 卻 將 食 物 給 飢 餓 的 人 吃 , 將 衣 服 給 赤 身 的 人 穿 ;

8  未 曾 向 借 錢 的 弟 兄 取 利 , 也 未 曾 向 借 糧 的 弟 兄 多 要 , 縮 手 不 作 罪 孽 , 在 兩 人 之 間 , 按 至 理 判 斷 ;

9  遵 行 我 的 律 例 , 謹 守 我 的 典 章 , 按 誠 實 行 事 ─ 這 人 是 公 義 的 , 必 定 存 活 。 這 是 主 耶 和 華 說 的 。

10  他 若 生 一 個 兒 子 , 作 強 盜 , 是 流 人 血 的 , 不 行 以 上 所 說 之 善 , 反 行 其 中 之 惡 , 乃 在 山 上 吃 過 祭 偶 像 之 物 , 並 玷 污 鄰 舍 的 妻 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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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  虧 負 困 苦 和 窮 乏 的 人 , 搶 奪 人 的 物 , 未 曾 將 當 頭 還 給 人 , 仰 望 偶 像 , 並 行 可 憎 的 事 ,

13  向 借 錢 的 弟 兄 取 利 , 向 借 糧 的 弟 兄 多 要 ─ 這 人 豈 能 存 活 呢 ? 他 必 不 能 存 活 。 他 行 這 一 切 可 憎 的 事 , 必 要 死 亡 , 他 的 罪 ( 原 文 是 血 ) 必 歸 到 他 身 上 。

14  他 若 生 一 個 兒 子 , 見 父 親 所 犯 的 一 切 罪 便 懼 怕 ( 有 古 卷 : 思 量 ) , 不 照 樣 去 做 ;

15  未 曾 在 山 上 吃 過 祭 偶 像 之 物 , 未 曾 仰 望 以 色 列 家 的 偶 像 , 未 曾 玷 污 鄰 舍 的 妻 ,

16  未 曾 虧 負 人 , 未 曾 取 人 的 當 頭 , 未 曾 搶 奪 人 的 物 件 , 卻 將 食 物 給 飢 餓 的 人 吃 , 將 衣 服 給 赤 身 的 人 穿 ,

17  縮 手 不 害 貧 窮 人 , 未 曾 向 借 錢 的 弟 兄 取 利 , 也 未 曾 向 借 糧 的 弟 兄 多 要 ; 他 順 從 我 的 典 章 , 遵 行 我 的 律 例 , 就 不 因 父 親 的 罪 孽 死 亡 , 定 要 存 活 。

18  至 於 他 父 親 ; 因 為 欺 人 太 甚 , 搶 奪 弟 兄 , 在 本 國 的 民 中 行 不 善 , 他 必 因 自 己 的 罪 孽 死 亡 。

19  你 們 還 說 : 兒 子 為 何 不 擔 當 父 親 的 罪 孽 呢 ? 兒 子 行 正 直 與 合 理 的 事 , 謹 守 遵 行 我 的 一 切 律 例 , 他 必 定 存 活 。

20  惟 有 犯 罪 的 , 他 必 死 亡 。 兒 子 必 不 擔 當 父 親 的 罪 孽 , 父 親 也 不 擔 當 兒 子 的 罪 孽 。 義 人 的 善 果 必 歸 自 己 , 惡 人 的 惡 報 也 必 歸 自 己 。

21  惡 人 若 回 頭 離 開 所 做 的 一 切 罪 惡 , 謹 守 我 一 切 的 律 例 , 行 正 直 與 合 理 的 事 , 他 必 定 存 活 , 不 致 死 亡 。

22  他 所 犯 的 一 切 罪 過 都 不 被 記 念 , 因 所 行 的 義 , 他 必 存 活 。

23  主 耶 和 華 說 : 惡 人 死 亡 , 豈 是 我 喜 悅 的 麼 ? 不 是 喜 悅 他 回 頭 離 開 所 行 的 道 存 活 麼 ?

24  義 人 若 轉 離 義 行 而 作 罪 孽 , 照 著 惡 人 所 行 一 切 可 憎 的 事 而 行 , 他 豈 能 存 活 麼 ? 他 所 行 的 一 切 義 都 不 被 記 念 ; 他 必 因 所 犯 的 罪 、 所 行 的 惡 死 亡 。

25  你 們 還 說 : 主 的 道 不 公 平 ! 以 色 列 家 啊 , 你 們 當 聽 , 我 的 道 豈 不 公 平 麼 ? 你 們 的 道 豈 不 是 不 公 平 麼 ?

26  義 人 若 轉 離 義 行 而 作 罪 孽 死 亡 , 他 是 因 所 作 的 罪 孽 死 亡 。

27  再 者 , 惡 人 若 回 頭 離 開 所 行 的 惡 , 行 正 直 與 合 理 的 事 , 他 必 將 性 命 救 活 了 。

28  因 為 他 思 量 , 回 頭 離 開 所 犯 的 一 切 罪 過 , 必 定 存 活 , 不 致 死 亡 。

29  以 色 列 家 還 說 : 主 的 道 不 公 平 ! 以 色 列 家 啊 , 我 的 道 豈 不 公 平 麼 ? 你 們 的 道 豈 不 是 不 公 平 麼 ?

30  所 以 主 耶 和 華 說 : 以 色 列 家 啊 , 我 必 按 你 們 各 人 所 行 的 審 判 你 們 。 你 們 當 回 頭 離 開 所 犯 的 一 切 罪 過 。 這 樣 , 罪 孽 必 不 使 你 們 敗 亡 。

31  你 們 要 將 所 犯 的 一 切 罪 過 盡 行 拋 棄 , 自 做 一 個 新 心 和 新 靈 。 以 色 列 家 啊 , 你 們 何 必 死 亡 呢 ?

32  主 耶 和 華 說 : 我 不 喜 悅 那 死 人 之 死 , 所 以 你 們 當 回 頭 而 存 活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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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願主耶穌基督的恩常與你們眾人同在!” — 哥林多前書 16: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