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撒母耳記上 1 Samuel 1

1  以 法 蓮 山 地 的 拉 瑪 瑣 非 有 一 個 以 法 蓮 人 , 名 叫 以 利 加 拿 , 是 蘇 弗 的 玄 孫 , 託 戶 的 曾 孫 , 以 利 戶 的 孫 子 , 耶 羅 罕 的 兒 子 。

2  他 有 兩 個 妻 : 一 名 哈 拿 , 一 名 毗 尼 拿 。 毗 尼 拿 有 兒 女 , 哈 拿 沒 有 兒 女 。

3  這 人 每 年 從 本 城 上 到 示 羅 , 敬 拜 祭 祀 萬 軍 之 耶 和 華 ; 在 那 裡 有 以 利 的 兩 個 兒 子 何 弗 尼 、 非 尼 哈 當 耶 和 華 的 祭 司 。

4  以 利 加 拿 每 逢 獻 祭 的 日 子 , 將 祭 肉 分 給 他 的 妻 毗 尼 拿 和 毗 尼 拿 所 生 的 兒 女 ;

5  給 哈 拿 的 卻 是 雙 分 , 因 為 他 愛 哈 拿 。 無 奈 耶 和 華 不 使 哈 拿 生 育 。

6  毗 尼 拿 見 耶 和 華 不 使 哈 拿 生 育 , 就 作 他 的 對 頭 , 大 大 激 動 他 , 要 使 他 生 氣 。

7  每 年 上 到 耶 和 華 殿 的 時 候 , 以 利 加 拿 都 以 雙 分 給 哈 拿 ; 毗 尼 拿 仍 是 激 動 他 , 以 致 他 哭 泣 不 吃 飯 。

8  他 丈 夫 以 利 加 拿 對 他 說 : 哈 拿 啊 , 你 為 何 哭 泣 , 不 吃 飯 , 心 裡 愁 悶 呢 ? 有 我 不 比 十 個 兒 子 還 好 麼 ?

9  他 們 在 示 羅 吃 喝 完 了 , 哈 拿 就 站 起 來 。 祭 司 以 利 在 耶 和 華 殿 的 門 框 旁 邊 , 坐 在 自 己 的 位 上 。

10  哈 拿 心 裡 愁 苦 , 就 痛 痛 哭 泣 , 祈 禱 耶 和 華 ,

11  許 願 說 : 萬 軍 之 耶 和 華 啊 , 你 若 垂 顧 婢 女 的 苦 情 , 眷 念 不 忘 婢 女 , 賜 我 一 個 兒 子 , 我 必 使 他 終 身 歸 與 耶 和 華 , 不 用 剃 頭 刀 剃 他 的 頭 。

12  哈 拿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不 住 地 祈 禱 , 以 利 定 睛 看 他 的 嘴 。

13  ( 原 來 哈 拿 心 中 默 禱 , 只 動 嘴 唇 , 不 出 聲 音 , 因 此 以 利 以 為 他 喝 醉 了 。 )

14  以 利 對 他 說 : 你 要 醉 到 幾 時 呢 ? 你 不 應 該 喝 酒 。

15  哈 拿 回 答 說 : 主 啊 , 不 是 這 樣 。 我 是 心 裡 愁 苦 的 婦 人 , 清 酒 濃 酒 都 沒 有 喝 , 但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傾 心 吐 意 。

16  不 要 將 婢 女 看 作 不 正 經 的 女 子 。 我 因 被 人 激 動 , 愁 苦 太 多 , 所 以 祈 求 到 如 今 。

17  以 利 說 : 你 可 以 平 平 安 安 地 回 去 。 願 以 色 列 的   神 允 准 你 向 他 所 求 的 !

18  哈 拿 說 : 願 婢 女 在 你 眼 前 蒙 恩 。 於 是 婦 人 走 去 吃 飯 , 面 上 再 不 帶 愁 容 了 。

19  次 日 清 早 , 他 們 起 來 ,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敬 拜 , 就 回 拉 瑪 。 到 了 家 裡 , 以 利 加 拿 和 妻 哈 拿 同 房 , 耶 和 華 顧 念 哈 拿 ,

20  哈 拿 就 懷 孕 。 日 期 滿 足 , 生 了 一 個 兒 子 , 給 他 起 名 叫 撒 母 耳 , 說 : 這 是 我 從 耶 和 華 那 裡 求 來 的 。

21  以 利 加 拿 和 他 全 家 都 上 示 羅 去 , 要 向 耶 和 華 獻 年 祭 , 並 還 所 許 的 願 。

22  哈 拿 卻 沒 有 上 去 , 對 丈 夫 說 : 等 孩 子 斷 了 奶 , 我 便 帶 他 上 去 朝 見 耶 和 華 , 使 他 永 遠 住 在 那 裡 。

23  他 丈 夫 以 利 加 拿 說 : 就 隨 你 的 意 行 罷 ! 可 以 等 兒 子 斷 了 奶 。 但 願 耶 和 華 應 驗 他 的 話 。 於 是 婦 人 在 家 裡 乳 養 兒 子 , 直 到 斷 了 奶 ;

24  既 斷 了 奶 , 就 把 孩 子 帶 上 示 羅 , 到 了 耶 和 華 的 殿 ; 又 帶 了 三 隻 公 牛 , 一 伊 法 細 麵 , 一 皮 袋 酒 。 ( 那 時 , 孩 子 還 小 。 )

25  宰 了 一 隻 公 牛 , 就 領 孩 子 到 以 利 面 前 。

26  婦 人 說 : 主 啊 , 我 敢 在 你 面 前 起 誓 , 從 前 在 你 這 裡 站 著 祈 求 耶 和 華 的 那 婦 人 , 就 是 我 。

27  我 祈 求 為 要 得 這 孩 子 ; 耶 和 華 已 將 我 所 求 的 賜 給 我 了 。

28  所 以 , 我 將 這 孩 子 歸 與 耶 和 華 , 使 他 終 身 歸 與 耶 和 華 。 於 是 在 那 裡 敬 拜 耶 和 華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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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願主耶穌基督的恩常與你們眾人同在!” — 哥林多前書 16:23